见习三副三管轮若多次开封见习,船上见习记录簿的填写需要格外注意以下方面:
个人资料部分:
基本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船员服务簿注册号码等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照片:贴上 2 寸白底登记照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在照片上盖骑缝公司章(换证公司)。
见习起止时间:对应每一次的见习经历分别填写起止时间。如果是多次见习,可能需要在这一栏中详细列出每一段见习的具体时间段。
船舶资料部分:
单船资料:每次登上不同的船舶,都要尽快查阅该船舶的资料并填写。包括船名、船舶类型、船舶吨位(主机功率对于轮机)、船籍港等信息,建议在 “船名 / 类型” 处加盖船章。对于不适应项目,填写 “不适应”。
多船情况:如果见习的船舶较多,船舶资料页不够时,可复印后黏贴在后面。同时,要确保每一条船舶的信息都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
培训进程记录部分:
检查频率:要求每周填写一次,培训师要每周检查签名一次。培训师必须由船长指定的有丰富经验的合格船员担任,通常为高于或平于相应见习岗位的职务船员。
培训内容记录:可以按照航次任务的不同,调整见习科目的顺序,但必须要全面覆盖所有的科目。培训内容可填写编号,如 “1.1.1 - 1.1.5&1.2.1 - 1.2.4” 等(编号参考【培训科目】的编号),也可以用文字描述本周完成的培训任务。
船上培训师检查:
船长(轮机长)检查:船长或轮机长需要每月检查一次见习进度,并签署意见。起止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28 天或 31 天),“见习内容” 填写该期间见习的编号或简单描述见习任务,“评论” 建议填写对见习人员的表现评价及是否达到海事局要求的培训效果等。
见习任务部分:
任务评估:每个见习小项目可能有两次评估填写栏,但并不要求每一项都必须评估两次。如果第一次评估通过,只需签名、日期,在改进意见栏中填写 “无”;如果第一次评估不能通过,在改进意见栏中详细写明原因,等船员重新学习后再评估符合要求,在对应的第二栏中签名。
任务完成确认:在每个小项目完成之后,务必及时在后面的【任务摘要图】的方框内打 “√”;如有不适应的项目,在对应项目后面填写 “不适用”,并由培训师签名确认。
评价报告部分:
船长鉴定意见:每次见习结束(如果是多条船见习,每条船结束时都需要),船长要对见习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是否按照培训内容的要求实习、见习培训的成效如何、是否具备适任岗位、是否建议海事局核发适任证书等,最后签名并加盖船长章(轮机专业的要求轮机长也要在旁边签名并加盖轮机长章)。
公司评定意见:公司培训师应检查船员见习情况,考核船员的应知应会内容,签署鉴定意见。每一条船舶见习结束后填写一栏,如果是最后一条船,需填写 “经过检查和考核,该员已经按照海事局规定进程和要求完成了 xxxx(职务)的所有科目内容,达到了 xxx (职务) 的适任能力,请给予发证” 等类似内容,并在公司培训师签名处盖公司公章。
附页部分:根据各自职务要求完成专题中所要求的内容,如对船上见习的基本情况、收获与体会等进行阐述,注意字数要求等。
总之,多次开封见习的情况下,要保证每一次见习的记录都完整、准确、清晰,且符合海事局的相关要求,以免影响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