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
机动船在掉头时,应显示相应的号灯。在夜间,应显示红、白光环照灯各一盏。其中,红灯亮时表示船舶的左舷,白灯亮时表示船舶的右舷,通过这种方式来表明船舶掉头的方向以及船舶的位置。这两盏灯的能见度等要求通常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于号灯的一般规定,比如灯光强度应能在一定距离外被清晰看见。
信号旗
船舶掉头时可以挂 “U” 字旗。“U” 字旗是国际信号旗中的一种,其含义是 “你正在临近危险中”。挂旗的目的是向周围的船舶表明本船正在进行掉头操作,这是一种可能会对其他船舶造成影响的危险动作,提醒其他船舶注意避让,确保航行安全。信号旗一般要挂在船舶的桅杆等显著位置,并且要保证其能够被其他船舶清晰地看到。
号型
白天船舶掉头时应悬挂一个黑球。黑球的直径等规格也有相应的标准要求,它的悬挂位置通常也是在船舶比较显眼的地方,如桅杆等高处位置。这和信号灯、信号旗一样,都是为了让其他船舶能直观地识别本船正在进行掉头操作这种特殊的航行状态。
这些信号的使用都是为了保障船舶在掉头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碰撞等事故的发生。船舶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信号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