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见习船长 / 轮机长在见习期间通常不可以兼任大副、大管轮职务。
见习船长 / 轮机长处于学习和积累实际操作经验、提升管理能力的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在船长 / 轮机长的指导下进行实践学习和锻炼。而大副、大管轮是正式的船舶管理岗位,承担着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从职责的明确性和船员管理的规范性角度出发,两者不应混淆。
此外,船员的适任证书是根据其通过的相应考试和评估以及实际的海上资历来颁发的,见习船长 / 轮机长的适任证书处于见习阶段的状态,与大副、大管轮的适任要求和证书等级是不同的。如果允许见习期间兼任大副、大管轮职务,可能会出现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也无法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营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沿海见习船长 / 轮机长不能兼任大副、大管轮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