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四小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证件:
《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此证是基础且关键的证书,培训内容涵盖船舶的基本安全知识,包括船舶结构、海上环境、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等方面。船员需要了解在船上可能遇到的各种危险情况,如火灾、碰撞、搁浅等,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这些危险,还需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等。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该证主要培训船员对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操作技能。船员要熟悉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构造、设备配置,掌握其正确的收放、驾驶、操纵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如何组织人员登艇、离船和在海上进行求生自救。例如,在船舶发生事故需要弃船时,船员能够迅速、有效地操作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此证的培训重点是船舶消防知识和技能。船员需要学习船舶火灾的特点、成因和预防措施,了解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如灭火器、消防栓、固定式灭火系统等,还需掌握火灾发生后的灭火战术、组织指挥和救援方法等。在船上,火灾是一种严重的安全威胁,因此船员具备高级消防知识和技能对于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该证培训船员的急救能力。船员要学习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急救处理方法,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掌握基本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在船上对伤病人员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在必要时进行紧急转运和医疗救援。在海上航行中,由于医疗条件有限,船员的急救能力对于伤病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