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灯
白天和夜间都适用的号灯:当船舶处于失控状态时,应在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两盏 “环照红灯”。环照灯是指在 360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灯具。这两盏红灯能让周围的船舶在各个方向都可以看到,以表明船舶失去控制的状态。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这两盏红灯的显示更为重要,其可视距离要符合相应的海上航行规则,一般要求在正常天气条件下,至少能被周围船舶在 2 海里外看见。
额外的号灯(夜间适用):除了垂直两盏环照红灯外,在夜间,还应当显示舷灯和尾灯。舷灯是指左舷的红灯和右舷的绿灯,它们的作用是表示船舶的航向;尾灯是指白色的灯,显示在船尾,用于显示船舶的尾部位置。这些灯的显示可以帮助其他船舶更好地判断失控船舶的位置和可能的运动方向。
号型
这些号灯号型的规定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重要内容,目的是确保在船舶失控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向其他船舶发出信号,保障海上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