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考试的补考间隔时间规定如下: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对于适任考试补考的间隔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考生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 3 年内有 5 次补考机会,只要满足这个时间和次数限制,理论上可以自行安排补考申请时间。不过理论补考全国可报考,评估考试目前仅初考地所属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可报。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培训合格证考试有科目或项目不及格者,可以自初次考试之日起 1 年内办理 1 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