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行政处罚被违法记分后是否需要参加培训,要根据记分情况来判断: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 15 分: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参加培训,记分分值会重新起算。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15 分: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 5 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简称 “法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两次及以上达到 15 分、在连续 2 个记分周期内分别达到 15 分或连续 2 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40 分: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并且考试内容除理论部分外,还包括船员适任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