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证书过期后的作废情况因证书类型而异: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若过期 3 个月内,可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12 个月内或者届满后 3 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过期 3 个月及以上 5 年以下,需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完成后可重新获得有效证书。
过期 5 年及以上 10 年以下,要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过期 10 年及以上,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 3 个月的船上见习。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操作,证书可能会作废。
海员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已过有效期的海员证自动失效。
渔业船员证书:内陆渔业船员证书有效期满,逾期超过五年的,申请人应当重新参加相应培训,申考普通船员证书。也就是说,渔业船员证书过期 5 年以上基本可认定为作废(需重新培训考证)。
船员培训合格证(四小证等):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 1 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 1 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