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不想干了通常不能直接下船,具体情况如下:
正常合同期内:
已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船员与船东或航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来解除合同后下船。一般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完成这些程序的情况下直接下船,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船东因船员提前下船而遭受的损失,如重新招聘船员的费用、船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未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船员也不能随意直接下船。建议与船东或公司先进行协商,按照一般的离职程序办理下船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存在特殊情况时:
不可抗力因素:如果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等严重危及船舶和船员安全的情况)、战争、恐怖袭击、重大疫情等,船员无法继续在船上工作,可以要求下船。
身体原因:船员在合同期内如果突发严重疾病或受伤,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经船医诊断并出具证明,通常可以下船接受治疗。
船舶或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果船东或航运公司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等违法情形,船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经提前通知直接下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