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退税审核中,税务局对企业收汇情况进行核查时,企业需根据实际收汇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已收汇的出口货物
需提供银行收汇凭证或者结汇水单等凭证。若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并由受托方代为收汇,可提供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
视同收汇的出口货物
需按照《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
企业提供的收汇凭证有哪些要求?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出口企业视同收汇?
除了收汇情况,税务局在出口退税审核中还会核查哪些方面?
在出口退税审核中,税务局对企业收汇情况进行核查时,企业需根据实际收汇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需提供银行收汇凭证或者结汇水单等凭证。若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并由受托方代为收汇,可提供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
需按照《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
企业提供的收汇凭证有哪些要求?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出口企业视同收汇?
除了收汇情况,税务局在出口退税审核中还会核查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