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污染损害
直接损失:
自然资源损害:因船舶溢油事故对海洋、河流、湖泊等水域生态系统中的自然资源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生物资源(如鱼类、贝类、海草等)的减少或灭绝、栖息地的破坏等。例如,溢油导致某一海域的渔业资源受损,渔民的捕捞量大幅下降,这部分损失在赔偿范围内。
环境恢复费用:为恢复受污染的环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清理油污的费用、生态修复费用等。例如,采用专业的油污清理设备和技术进行海上清污作业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受污染的海滩进行生态修复的费用,包括种植耐油污的植物、恢复沙滩生态等方面的支出。
间接损失:
旅游及相关产业损失:由于油污事故导致旅游景区受污染,从而使当地旅游及相关产业遭受的损失。例如,某海滨旅游胜地因附近海域发生溢油事故,海水被污染,海滩上布满油污,导致游客数量锐减,旅游收入大幅下降,酒店、餐饮等相关行业也受到影响,这些损失可纳入赔偿范围。
渔业及水产养殖损失:除了直接的渔业资源损失外,还包括因油污事故导致的渔业生产中断、水产养殖设施损坏等间接损失。例如,养殖的贝类因油污污染而死亡,养殖池塘需要进行清理和修复,以及在污染期间无法进行正常养殖活动所造成的损失。
二、预防措施费用
合理预防费用:
应急响应费用:在油污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如部署围油栏、使用吸油材料、派遣清污船舶和人员等。例如,在得知船舶发生溢油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在可能受污染的海域设置围油栏,防止油污扩散,这些费用可获得赔偿。
监测和评估费用:对污染范围、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的费用,以便确定污染的影响范围和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例如,聘请专业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受污染水域进行水质监测、生态评估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其他损失
纯经济损失:
因污染导致的商业活动中断损失:某些企业因油污事故而无法正常进行商业活动所遭受的纯经济损失,如港口因油污关闭导致货物运输中断,货主、货代等相关企业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损失。例如,一家贸易公司原本计划通过某港口运输货物,但由于港口受油污影响关闭,货物不得不改道运输,增加了运输成本和时间,这部分损失在一定条件下可纳入赔偿范围。
特定区域经济损失:对于一些依赖海洋资源或与海洋相关的特定区域,如海岛地区、沿海渔业小镇等,因油污事故导致的整体经济损失。例如,一个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海岛,由于附近海域发生溢油事故,渔业和旅游业遭受重创,岛上居民的收入大幅下降,这些经济损失可在评估后纳入赔偿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范围的确定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进行评估,并遵循公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赔偿申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计算依据,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