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仲裁庭重新考虑或作出补充裁决
在一些仲裁规则下,当事人如果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明显的错误或者遗漏重要事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求仲裁庭重新考虑其裁决或者作出补充裁决。例如,仲裁裁决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出现计算错误,或者没有对当事人提出的某项重要诉求进行回应,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重新考虑或补充裁决的请求。
审查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当事人可以检查仲裁程序是否严格按照仲裁协议和仲裁规则进行。如果发现仲裁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如仲裁庭组成不符合规定、未给予当事人合理的陈述机会等,可以以此为理由对仲裁裁决提出质疑。
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限制)
在国内法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通常是有限的,如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而且,法院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时,一般会非常谨慎,不会轻易干预仲裁裁决的效力。
在国际仲裁中,依据国际公约和相关国家法律处理
如果是国际仲裁裁决,当事人需要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和执行地国家的法律来处理。一般来说,只有在符合公约规定的有限情形下,如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等,才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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