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动态信息记录精确到分钟。航向方面,依据罗经指示,每隔一段时间(如 15 分钟)记录一次船舶的实际航向,精确到度,例如 “09:15,航向 120°”;航速则通过计程仪读数记录,同时注明是对水航速还是对地航速,如 “10:00,对水航速 18 节,对地航速 17.5 节”;船舶位置依靠 GPS 等定位系统获取,详细记录经纬度,如 “11:30,位置 30°15′N,120°30′E”,若遇特殊情况如定位系统故障,需采用备用定位方法(如天文定位、陆标定位)并详细记录过程。
气象情况详实登记。风向、风力使用船上的气象仪器测量,风力按蒲福风级记录,如 “13:00,西北风,6 级”;海浪高度、周期通过瞭望和船舶运动状态估算,记录为 “14:00,海浪 3 米,周期 8 秒”,若遭遇恶劣天气如暴雨、暴雪、大雾,还需额外记录降水强度、能见度等信息,像 “15:00,暴雨,能见度 500 米”,这些气象数据对船舶航行安全、油耗以及货物保管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操作指令与执行情况完整备案。每次下达的舵令、车钟令,包括下达时间、具体指令内容以及执行后的反馈都要逐一记录,例如 “16:10,下达左满舵指令,16:10:30,舵工回复左满舵到位,船舶开始左转”;若有船舶避让操作,从发现来船、判断碰撞危险(记录来船方位、距离、航向、航速及判断依据),到采取避让措施(记录所采取的舵令、车钟令、信号沟通等)直至最终恢复原航向,全过程都要事无巨细地记录,如 “17:00,发现右舷 40 度,距离 4 海里来船,航向交叉,航速 15 节,判断有碰撞危险;17:05,下达右舵 20,减速至半速指令;17:10,与来船通过甚高频沟通,确认避让意图;17:20,来船安全通过,恢复原航向、航速”。同时,对船上设备的运行状况,如雷达故障、主机异常振动等,以及故障处理措施(包括维修时间、人员、更换部件等)都要详细记录,为船舶后续航行、维修保养以及事故追溯提供关键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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