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海上求救信号最有效的方式如下:
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发送求救信号:
甚高频(VHF)无线电:在 16 频道发送求救信号,内容包含 “MAYDAY”(国际通用紧急求救信号)、船舶名称、呼号、位置(经纬度或相对于附近地标位置)、搁浅情况(如船舶倾斜角度、是否有进水等)、船上人员数量和健康状况等。
中高频(MF/HF)无线电:在合适频率上发送求救信号,传播距离比 VHF 更远,发送时按规定通信格式,如使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功能发送遇险报警,包括船舶的识别码等信息。
使用视觉信号:
信号弹:白天发射橙色烟雾信号弹,夜间发射白色降落伞信号弹,按使用说明正确发射,将信号弹发射到较高空中,便于周围船舶和救援飞机发现。
信号灯:利用船上信号灯发出莫尔斯码求救信号,比如用灯光闪烁 “SOS”(三短三长三短)的信号,船员需熟悉莫尔斯码编码规则和信号灯操作方法。
使用卫星通信设备:
卫星电话:通过卫星电话直接拨打救援机构或海岸警卫队电话,报告船舶搁浅情况,使用时确保信号良好且提供准确位置信息。
卫星应急示位标(EPIRB):触发后向卫星发送遇险信号,卫星再转发给地面救援协调中心,注意其安装位置和发射天线是否正常,避免信号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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