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设定固定的沟通会议时间,如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沟通会,船东、设计师、建造方等各方人员参加。在会议上,各方汇报工作进展、提出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的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共享,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的误解和延误。
明确各方职责与权限:在项目开始前,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清晰界定船东、设计师、建造方各自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以及验收标准等内容。例如,明确设计师负责提供符合船东需求和相关规范的设计图纸,建造方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船东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款项,避免在项目过程中出现职责不清的扯皮现象。
尊重专业意见与保持良好合作态度:各方在沟通协调过程中,要尊重彼此的专业意见。设计师根据专业知识提出的设计方案调整建议,建造方根据施工经验提出的可行性意见,以及船东基于运营需求提出的功能要求等,都应得到重视和合理考虑。同时,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遇到分歧时,通过友好协商、权衡利弊等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共同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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