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船舶优先:在海上搜救行动区域,搜救船舶通常具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航行船舶在收到搜救信号或者发现搜救行动时,应当尽可能为搜救船舶让路,避免干扰搜救工作。例如,当搜救船舶显示特定的灯光信号或者通过 VHF 无线电发出搜救指令时,其他船舶要按照要求采取避让行动。
谨慎操作:搜救船舶自身也要谨慎操作,虽然有优先通行权,但也要考虑其他船舶的安全。在行驶过程中,要尽量以安全、合理的方式行动,避免给其他船舶造成不必要的危险。同时,其他船舶在避让搜救船舶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能因为避让而导致碰撞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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