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度因素: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船舶速度应根据船舶的操纵性能、航道情况、交通密度等因素确定。在能见度不良时,应当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例如,在浓雾中航行,船舶不能以过高的速度行驶,以免来不及避让。
交通密度因素:在交通密集区域,船舶应当适当降低速度,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避让措施。同时,船舶的速度要考虑自身的制动距离,确保在发现危险时能够及时停车或者转向避让。
船舶操纵性能因素:操纵性能差的船舶,如大型油轮等,应当根据其操纵特点合理控制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无法有效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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