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现和通知
发货人和收货人责任:发货人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货代、船公司、航空公司、陆运公司等)之前,要确保货物的包装完好,并对货物的初始状态进行记录,如拍照、填写货物清单等。收货人在提货时,要当场检查货物是否有损坏或丢失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货物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包括损坏的部位、丢失货物的数量和品名等。
时间限制:对于海运货物,一般国际惯例要求收货人在提货后的一定时间内(如 3 天)通知承运人;对于空运货物,通知时间可能更短,通常在提货当天或 1 - 2 天内。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通知,可能会影响后续的索赔权利。
调查原因和确定责任
承运人调查:承运人在收到通知后,会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可能包括检查运输设备(如集装箱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有事故痕迹等)、查阅运输记录(如货物装卸时间和地点、运输路线等)。如果是因为承运人自身的疏忽或过错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如装卸工人操作不当、运输工具发生事故等,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方责任(部分情况):有时候,货物损坏或丢失可能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如港口码头的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确定第三方的责任范围,并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来处理索赔事宜。
索赔处理
提供证据:发货人或收货人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请求,如货物的原始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损坏货物的照片、检验报告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货物的价值、初始状态和损坏程度,有助于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方式和金额:如果确定是承运人责任,赔偿方式可能包括修复损坏货物、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或者提供相同数量和质量的货物替代等。赔偿金额一般按照货物的发票价值扣除折旧等因素来计算,但最高不超过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涉及保险,还需要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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