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良好的瞭望
雷达是预防碰撞事故的重要设备。驾驶员要熟练掌握雷达的操作,通过雷达可以扫描到周围船舶的位置、距离、航向和航速等信息。可以设置合适的雷达量程,根据航道的宽窄和船舶密度进行调整。例如,在交通繁忙的内河港口水域,使用短量程(如 1 - 3 海里)来精确观察近距离船舶的动态;在宽阔的江河主干道上,可适当使用长量程(如 6 - 12 海里)来提前发现远距离的船舶。
此外,还有望远镜等辅助瞭望设备。望远镜可以帮助驾驶员更清晰地观察远处船舶的细节,如船舶的编号、船上的活动等,在判断对方船舶意图时提供更多线索。
驾驶员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利用肉眼观察船舶周围的情况。这包括观察前方、后方、两侧以及近距离和远距离的水域。例如,在白天航行时,要注意观察其他船只的船型、航向、航速,还有船上的信号旗等。对于小型的内河船只,如渔船、小艇等,由于它们的体积较小,可能不容易被发现,更需要仔细观察。在夜间,要留意其他船舶的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等,通过灯光的颜色、位置和闪烁情况来判断对方船舶的动态。
瞭望范围要足够广泛。一般来说,在开阔的内河航道,应该至少能观察到周围数公里范围内的船舶动态;在狭窄或弯曲的航道,要重点关注视线范围内的船舶,尤其是即将进入视线盲区的区域,如弯道另一侧。
视觉瞭望:
使用瞭望设备:
正确判断船舶动态
船舶的信号包括声号和信号旗等。声号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尤为重要。例如,一长声表示船舶正离开码头或者在航道中掉头;两长声表示船舶正在后退。驾驶员要熟悉这些声号的含义,并且根据声号来判断其他船舶的意图。信号旗也能传达船舶的状态,如一些船舶在进行维护或者有特殊情况时会悬挂相应的信号旗,看到这些信号旗后,要相应地调整本船的航行状态。
根据瞭望所获取的信息,分析其他船舶的航向和航速是预防碰撞的关键。如果发现两艘船舶的航向交叉且距离逐渐缩短,就要考虑碰撞的可能性。例如,当本船正前方有一艘船以相对稳定的航速驶来,且其航向与本船航向夹角较小,就可能存在碰撞危险。此时,要结合双方的航速来判断碰撞的时间点。如果对方航速较快,碰撞时间会提前到来。
对于航速不稳定的船舶,如正在进行靠泊操作或者起航的船舶,要特别注意。这些船舶的航速和航向可能随时发生变化,驾驶员要做好应对准备,比如适当减速或者改变航向,给对方船舶足够的操作空间。
分析航向和航速:
留意船舶信号:
遵守航行规则
要遵守航道的划分规则。有些内河航道会划分出不同的区域,如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等。船舶要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避免进入禁止通航的区域或者占用其他船舶的航道。例如,在一些有桥梁的航道段,会规定船舶在桥下通过的特定航道,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通过,防止与其他船舶在狭窄的桥下区域发生碰撞。
驾驶员必须深入了解内河避碰规则。例如,规定了不同类型船舶的避让责任,机动船在航行中要避让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受到限制的船舶等。在相遇局面中,如对遇局面(两船相对驶来),要求双方各自向右转向,从他船的左舷通过;在追越局面中,追越船要给被追越船让路。严格遵守这些规则可以有效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对于特殊的船舶或者船队,规则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拖带船队的航行规则要求拖船和被拖船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且在会遇其他船舶时要按照规定的方式避让。
内河避碰规则:
航道规则:
保持安全距离和合理速度
船舶的航行速度要合理。在交通繁忙的航道、狭窄弯道、能见度不良的水域等,要适当降低速度。降低速度可以增加反应时间,以便在发现潜在碰撞危险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例如,在雾天航行时,将航速降低至正常速度的一半甚至更低,这样在发现其他船舶时,有足够的时间来判断和避让。同时,合理的速度也有助于减少船舶在紧急避让时产生的冲击力,降低碰撞的损害程度。
船舶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要考虑到船舶的大小、航速、水流情况等因素。在正常情况下,两船同向航行时,安全距离应该不小于两船船长之和;在对遇或者交叉相遇时,要根据船舶的操纵性能和当时的环境,留出足够的避让空间,一般建议至少保持 3 - 5 倍船长的距离。例如,对于两艘船长为 50 米的船舶,在同向航行时,距离应不小于 100 米;在交叉相遇时,距离最好能达到 150 - 2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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