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件高价艺术品在运输中因船员操作不当轻微受损属于单独海损,其价值衡量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定值保险:如果货主在运输前为艺术品投保了定值保险,那么在保险合同中会预先设定一个固定价值,无论艺术品实际损失金额如何,保险公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值进行赔偿。
不定值保险:在不定值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如按照艺术品的市场价值、发票金额、评估价值等确定。在发生单独海损时,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艺术品的价值。如果保险金额低于艺术品的实际价值,属于不足额投保,赔偿时会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如果保险金额高于艺术品的实际价值,一般按艺术品的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同类比较法:将受损艺术品与市场上已经有出售记录的同类及相似品质的艺术品进行比较来确定估价区间。需要考虑作品的创作年代、题材、风格、材质、同一艺术家等因素。但这种方法受艺术品销售时间、异质性等因素影响较大,需谨慎使用19。
成本计算法:对于某些涉及具有公认价值的材料的艺术作品,如使用黄金、珠宝、玉石、象牙等有相对规范价值数据的材料的艺术品,可根据物品的生产成本或创作成本确定价值。但由于艺术创作的精神劳动部分难以准确计算,该方法未成为艺术品资产评估的主流方法19。
平均价格法:采用平均计算法,前提是拥有可供取样的艺术品数据库样本,通过艺术品的所有交易价格除以作品尺寸得到平均尺寸价格。但该方法不能反映某艺术家不同时期、不同题材、不同品质作品等变量因素带来的价格变动19。
双重出售法:只能使用重复出售作品的数据,用标准连续复利回报率公式测量一段时间内至少售出两次的绘画回报率。优点是价格真实、作品相同,具有可比性;不足之处是数据获取量有限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