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承运人违反《汉堡规则》中的适航义务,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汉堡规则》采用完全的过失责任制,承运人需对在其责任期间内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违反适航义务,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灭失,承运人必须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货物的实际价值、因货物灭失或损坏而导致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
延迟交货的赔偿:若因船舶不适航导致货物延迟交付,承运人除了要赔偿货物本身的损失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延迟交货的赔偿责任。《汉堡规则》规定了迟延交货的赔偿责任限额,为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 2.5 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违反适航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何证明承运人违反了适航义务?
承运人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因违反适航义务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