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航运圈--航运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航运圈资讯  >  海运资讯  >  对于危险货物运输,《汉堡规则》制定了哪些特殊的规定和要求?
对于危险货物运输,《汉堡规则》制定了哪些特殊的规定和要求?
2024年12月29日 11:28   浏览:0   来源:Faye

《汉堡规则》对危险货物运输制定了以下特殊的规定和要求:

托运人的告知义务


  • 托运人在交付危险货物时,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的危险性质和必要的预防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通知应包括货物的正确技术名称、性质、危险程度、应急处理方法等详细信息,以便承运人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运输安全。

  • 如果托运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承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该危险货物,一旦货物对船舶、人员或其他货物造成损害,托运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承运人对危险货物的检查权


  • 承运人有权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进行检查,以确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货物以及托运人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承运人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货物存在危险,即使托运人未声明,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检查。

  • 经检查发现货物为危险货物而托运人未声明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地点将货物卸下、销毁或使之无害,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托运人还需对承运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权


  •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承运人发现货物具有未曾预料到的危险性质,承运人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处理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将货物卸下、销毁或使之无害等。承运人采取这些措施是为了保护船舶、人员和其他货物的安全,在采取措施时应尽可能地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并遵循合理的程序。

  • 对于因采取上述措施而给托运人或收货人造成的损失,承运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在采取措施时有过错或未遵循合理程序,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共同海损与危险货物


  • 如果危险货物的存在导致了共同海损的发生,托运人或收货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特殊分摊责任。例如,在为了共同安全而抛弃货物的情况下,如果被抛弃的货物是危险货物,且该危险货物的存在是导致抛弃的原因之一,那么托运人或收货人可能需要承担更重的分摊责任,具体分摊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危险货物运输单证的要求


  • 对于危险货物的运输,要求托运人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运输单证,单证中应详细记载危险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的名称、性质、包装、标志、应急处理措施等。这些单证对于承运人正确处理和运输危险货物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在发生事故时进行责任认定和索赔的重要依据。

《汉堡规则》下,危险货物运输中承运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汉堡规则》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有哪些优势?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海运法规在危险货物运输方面有哪些异同点?


航运圈资讯号
Faye
介绍
关注我,关注我、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