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对提单的证据效力作出了重要规定,与以往规则相比有显著突破,以下是详细介绍:
证据效力:《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进行了一定修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提单的证据效力,但仍未明确区分提单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以及在承运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不同证据效力。
对比突破:《汉堡规则》则清晰地界定了提单在不同主体间的证据效力,明确了提单在善意第三人手中的最终证据效力,这是对《维斯比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突破,使得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更加可靠和重要,更有利于保护提单受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海上运输的顺利进行。
《汉堡规则》的通过对国际贸易和航运业产生了哪些影响?
简要介绍一下《汉堡规则》的历史背景和制定过程
《汉堡规则》对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有何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