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对托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新增或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托运人如果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作出危险标志和标签,并将其危险性质和必要的预防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如果托运人未履行这些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货物为危险货物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卸载、销毁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托运人承担。
变化:《汉堡规则》在危险货物托运的规定上更加严格和详细,不仅要求托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处理和通知承运人,还明确了承运人在发现未履行义务的危险货物时的处置权以及托运人应承担的费用和损失,进一步强化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和安全保障。
《汉堡规则》中托运人对货物的赔偿责任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对比《海牙规则》,《汉堡规则》对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有何变化?
《汉堡规则》对货物的定义和范围有哪些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