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比规则》没有对绕航行为进行专门、明确的定义和详细规范,相关规定主要是沿用了《海牙规则》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以下是对其关于绕航行为的定义和规范的具体阐述:
合理绕航的权利与义务:《维斯比规则》承认承运人在合理绕航情况下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在合理绕航时,承运人仍然有义务妥善地保管和照料货物,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例如,船舶因救助海上遇难人员而绕航,在绕航期间承运人需要对船上的货物进行妥善的固定和保管,防止货物因船舶的颠簸或其他原因受损。同时,承运人对于因合理绕航而导致的货物延迟交付等情况,一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但需要证明绕航的合理性。
不合理绕航的责任承担:如果绕航被认定为不合理,承运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因不合理绕航造成的货物损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等后果,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货物的实际损失、货物因延迟交付而导致的市场价格下跌损失、收货人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额外支付的费用等。例如,承运人因绕航到其他港口装卸货物以获取额外利润,导致货物延迟交付,收货人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无法按时履行与第三方的合同,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等都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
《维斯比规则》对绕航行为的规范较为原则性,在实际应用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航运惯例来判断绕航的合理性及确定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
举例说明不合理绕航行为
承运人应如何证明绕航的合理性?
绕航会对运输合同的其他条款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