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维斯比规则》,在货物交付环节,承运人需要履行以下具体的程序和义务:
凭单交付: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这是《维斯比规则》的重要原则之一。承运人有义务认真核对提货人的身份和提单的真实性、有效性,只有在确认提货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正本提单后,才能将货物交付给提货人。如果承运人无单放货,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货物检验与交接:承运人应在交付货物时,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和表面状况进行检验和核对,并制作货物交接记录。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灭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并及时调查原因,确定责任归属。
交付货物的状态:承运人应按照提单记载的货物状况和数量交付货物。如果货物的实际状况与提单记载不符,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不符是由于提单记载错误、货物的固有缺陷、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造成的。
《维斯比规则》下,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除了《维斯比规则》,还有哪些国际规则规范海上货物运输?
《维斯比规则》对货物运输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