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相关规则,船舶水灭火系统的压力要求和喷头布置原则如下:
消防泵的压力能力:每台消防泵的排量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少于 25m³/h,并且至少应能维持 2 股所需水柱。消防总管和消防水管的直径应足够有效地从两台同时工作的消防泵输送所需的最大出水量,2 台泵同时工作时全部消火栓处应维持一定的最低压力,但公约未明确规定具体数值,通常可参考船级社规范和船舶实际设计要求23。
消火栓处的压力:在客船上,对于 1000 总吨及以上的客船,至少从内部位置的任何消火栓上应能立即获得一股有效的水柱,并保证由一台所要求的自动启动的消防泵持续出水;对于 1000 总吨以下的客船,有至少一台自动启动消防泵或至少一台由驾驶室遥控启动的消防泵1。
全面覆盖原则:喷头应布置在能够覆盖船舶所有需要保护的区域,包括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机器处所、货物处所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水能够喷洒到可能着火的任何位置,无保护死角。
根据危险等级布置:对于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如机舱、厨房等,应适当增加喷头的密度和布置数量,以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势。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处所,喷头的布置应更加谨慎,避免因喷水引发其他危险。
考虑障碍物和结构布置:喷头的布置应避开障碍物,如管道、设备、家具等,以确保喷水不受阻碍。同时,应结合船舶的结构特点,如舱壁、甲板的形状和布局,合理安排喷头的位置和角度,使水能够均匀地喷洒在整个区域。
与其他灭火设备配合原则:喷头的布置应与其他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等相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灭火系统。在一些关键区域,如机舱的重要设备附近,可同时设置喷头和其他灭火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多种灭火措施。
便于维护和检查原则:喷头应布置在便于船员进行维护和检查的位置,如安装在易于接近的舱壁或天花板上。定期对喷头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如喷头的喷嘴是否堵塞、喷头的连接是否松动等。
船舶水灭火系统的压力要求是如何确定的?
船用喷头的布置原则有哪些?
如何选择适合船舶的水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