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 公约》关于船舶载重线标志的勘划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
甲板线:勘划于船中左右两舷,其上边缘与干舷甲板上表面处于同一水平位置,长 300mm,宽 25mm 的一条水平直线。对于舷缘为圆弧形的船舶,其甲板线可勘划在船中每侧某一适当位置。
载重线圈及水平横线: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线标志由一外径为 300mm、线宽为 25mm 的圆环和与圆环相交的一条水平横线组成。水平横线长 450mm,宽为 25mm,水平横线的上边缘通过圆环中心,圆环中心位于船中。从圆环中心至甲板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即为按规定所核定的夏季干舷。圆环两侧的字母 “c” 和 “s” 表示勘划载重线标志的主管机关为中国船级社。
垂直线:各载重线与一根位于圆环中心前方(船艏方向)540mm、宽为 25mm 的垂直线相垂直。
水平线段表示:按船舶航行海区和季节期而定的各载重线,分别以长为 230mm、宽为 25mm 的水平线段表示,各载重线的上缘就是船舶在不同区带和季节区域中所允许的最大装载吃水的限定线,也是相应情况下船舶所允许最小干舷的限定线。
具体载重线:包括夏季载重线、热带载重线、冬季载重线、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夏季淡水载重线、热带淡水载重线等。船长超过 100m 的船舶,不勘划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其处在北大西洋冬季季节期海区时仍使用冬季载重线。
凡船舶设计与建造符合船级社入级规范中有关冰区航行船体结构特别加强要求,并在船舶入级符号中被授予其对应的冰级附加标志的船舶,在其载重线标志中包括三角形警戒标志及其下方的最大许可冰级吃水标志,即冰级吃水标志线的上边缘是用于限制船舶在冰区航行时的船舯的最高允许吃水。
当船舷为暗色底时,载重线标志的圆环、线段和字母应漆成白色或黄色;当船舷为浅色底时,应漆成黑色。这些标志应能永久地、清晰可见,必要时应为此作出专门的安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