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OLAS 公约》,船舶应急电源的测试与维护要求如下:
自动启动和连接测试:应定期进行实际模拟跳电测试,通过切断主电源来检验应急电源是否能在 45 秒内自动启动并连接到应急配电板,向规定的应急设备供电,如应急照明、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3。
负载测试:定期对应急电源进行带载测试,确保其在额定负载下能够稳定运行。客船的应急电源应能持续供电 36 小时,货船为 18 小时12。
启动装置测试:对于应急发电机,需按照公约规定的启动方式进行启动试验,每种启动方式应能在 30 分钟内连续启动 3 次。若不可行或可能遇到更低温度时,应采取主管机关可接受的加热措施以保证发电机能够迅速启动2。
控制和保护装置测试: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装置,如控制面板上的按钮、开关、指示灯等,确保其操作灵活、指示准确;测试应急电源的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欠压保护等,确保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动作,保护应急电源和用电设备的安全。
SOLAS公约对船舶应急电源的容量有何要求?
如何确保应急电源的维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船舶应急电源测试与维护的记录应保存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