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船舶发生火灾时,依据海事规则,灭火和人员疏散通常按以下流程进行:
报警与初期应对:任何船员发现火灾后,应立即大声呼喊报警,就近按火警按钮或用电话向驾驶台 / 值班驾驶员报警。同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就近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力争在火势初期将其控制住2。
警报发布与指挥就位:值班驾驶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使用通用报警系统向全船发出火灾警报,并通知船长上驾驶台指挥施救,同时关闭驾驶台所能控制的通往火场的所有通风2。
探火与火情判断:轮机长或现场指挥应组织探火人员,迅速探明火情、火灾性质等,并报告。如果舱室烟火大,人员无保护无法进舱,则探火员应佩戴消防员装备,在协助人员保护下进舱探明火情,查看有无人员受困等2。
制定灭火方案:船长根据火灾的具体情况,如火灾部位、火灾种类、火势大小等,决定安全有效的灭火方案,并尽快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2。
实施灭火行动:根据灭火方案,现场指挥组织消防队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等进行灭火施救,同时用两用式消防水枪对火场周围可能蔓延的设备 / 区域进行冷却。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或受伤,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迅速关闭火灾区域所有通风口、防火闸和通道防火门,停止火灾区域通风并切断相关电源、油路,隔离可燃物,防止火势蔓延。当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水枪灭火无法控制火势时,船长应果断决定施放固定灭火系统2。
发出疏散指令:船长或现场指挥通过广播系统向全体船员和乘客发布疏散指令,明确告知疏散的路线和集合地点1。
引导疏散:各部门负责人和船员应按照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迅速到达各自的岗位,引导乘客和其他船员向安全地点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各个舱室和区域,确保没有人员遗漏12。
协助特殊人员:对于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乘客,以及受伤人员,要安排专人进行协助疏散,必要时使用担架、轮椅等辅助设备。
集合与清点人数:所有人员应在指定的集合地点集合,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清点本部门的人数,并向船长或现场指挥报告。如发现有人失踪,应立即组织搜救2。
维持秩序与安抚情绪:在疏散和集合过程中,要维持好秩序,避免出现拥挤、踩踏等事故。同时,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稳定人员情绪,引导他们有序疏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