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规则对于船舶垃圾处理的分类标准和排放区域的规定:
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附则 V 的要求,船舶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A 类塑料:包括塑料瓶、塑料袋、塑料包装材料等所有塑料制品。
B 类食品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厨余垃圾等。
C 类生活废弃物:包括纸张、纸板、布料等。
D 类食用油:包括厨房使用的食用油和废油。
E 类焚烧炉灰渣:包括焚烧炉产生的灰渣和残渣。
F 类操作废弃物:包括机械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金属屑、油漆残渣等。
G 类动物尸体:包括船上饲养的动物尸体和捕捞的鱼类尸体。
H 类渔具:包括破损的渔网、渔线等。
I 类电子废弃物:包括电池、电子设备等。
J 类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包括对海洋环境无害的货物残留,如粮食残渣等。
K 类货物残余(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包括对海洋环境有害的货物残留,如化学品残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