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船舶遇到海上恶劣天气时,主要依据以下海事规则进行应急操作: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在能见度不良的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雾、霾、雪、暴风雨等使能见度受到限制时,船舶应严格遵守该规则中关于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包括使用安全航速、加强瞭望、正确使用雷达和自动识别系统(AIS)、及时发出雾号等信号,以及在两船有避碰危险时采取 “早、大、宽、清” 的避让行动等,以避免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34。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 规则):要求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包括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在内的应急预案和程序,确保船舶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运营。船舶在恶劣天气下,应按照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规定,及时报告公司,船长根据公司的指示和应急预案进行指挥和决策,组织船员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规则):虽然主要侧重于保安方面,但在恶劣天气可能导致船舶面临危险或威胁时,也要求船舶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加强值班、对船舶周围环境进行监控等,以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船长应当在船舶开航前检查并在开航时确认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货物适载,并了解气象和海况信息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及其他警示信息,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不得冒险开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 规则):与 ISM 规则类似,要求国内航运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在恶劣天气下应按照体系规定进行应急操作,包括及时报告公司、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等,以保障船舶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监督管理规则》:当船舶在实行船舶交通管理的水域遇到恶劣天气时,应遵守该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中心的指挥和调度,如按照要求调整航向、航速或选择安全地点锚泊等。
除了以上海事规则外,船舶在海上遇到恶劣天气时,还应根据船舶自身的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应急操作12。
简述我国海事规则的发展历史
详细说明ISM规则的具体内容
介绍船舶遇到海上恶劣天气时的自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