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在处理海上非法移民运输问题上采取了以下策略:
修订 SOLAS 和 SAR 公约:在 2001 年 “坦帕” 事件后,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了关于审查海上获救人员待遇的安全措施和程序的 A.920 (22) 号决议,建议审查救助人员的措施和程序,确保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沿海社区能给予充分协助,明确了船舶船长的救助义务以及缔约国政府在协助船长将海上获救人员送至安全地点的协调与合作义务,无论海上遇险人员的身份如何,包括可能的非法移民。
发布临时措施通函:发布了关于打击与海上贩卖、走私或运输移民相关的不安全做法的临时措施的通函,建议各国采取行动避免海上移民运输的不安全做法,按照国内和国际法报告海上移民事件以及涉嫌的走私者和船只。
与联合国系统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国际海事组织一直与其联合国系统的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国际机构合作,为船舶管理人和各国政府制定和更新指南。如与国际航运公会、联合国难民署联合编写《海上救助指南 —— 海上救助:难民和移民适用原则和操作指南》,为海上救助情况中涉及的主管部门、船东、保险公司和其他有关方提供指导。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国际海事组织与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建立了海上移民走私信息共享的机构间平台,自 2015 年 7 月 6 日开始运行,通过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向成员国提供公开和受限访问的信息。
召开主题会议:2015 年在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召开了处理不安全海上混合移民问题的高级别会议,2017 年又举行了海运业混合移民问题机构间会议,促进各方对话,推动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各国政府和航运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参与相关国际会议:积极参与《安全、有序和正常的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制定过程,其秘书处参与联合国难民署领导的保护海上难民和移民机构间小组,就海上混合移徙、搜救活动和获救人员安全上岸交流经验和良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