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拆解行业的环保规范与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2009 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及相关指南中,以下是具体介绍:
有害材料控制:要求各缔约国禁止或限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或在其管辖下营运的船舶上安装或使用公约附录 1 所列的有害材料,如石棉、多氯联苯、消耗臭氧物质和有害防污底系统等,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船舶符合这些要求。
有害材料清单制定:每艘新船上应存放一份有害材料清单,该清单应经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结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指南,包括指南中所有的阈值和免除,予以验证。现有船应尽实际可能在不迟于 2030 年 6 月 25 日或在准备拆解前制定有害物质清单。清单应包括船舶结构和设备中包含的有害物质及其位置和大约数量、操作产生的废料和物料等三部分。
船舶拆解计划:拆船厂必须针对每艘待拆解的船舶制定具体的拆解计划,明确拆解方式、顺序、安全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拆解过程安全、环保地进行。该计划的制定可参照 IMO《2011 年拆船计划制定导则》。
船舶检验与发证:适用《香港公约》的船舶要接受初次检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和最终检验等。在完成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应结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指南对船舶签发《国际有害材料清单证书》;在最终检验合格后,签发《国际适合拆船证书》。
拆船厂授权与监管:在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作业的拆船厂必须获得主管当局的授权。拆船厂需准备一份拆船设施计划,内容涵盖工人安全和培训、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应急准备和响应以及监测、报告和记录保存系统等,并按照相关 IMO 指南执行。
现场检查与验证:缔约国主管当局可对公约要求的文件进行现场验证和检查,也可委托授权给被认可的组织具体负责。检查内容包括船舶的有害材料清单、拆解计划以及拆船厂的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是否符合公约和相关指南的要求。
数据报告与记录:船东和拆船厂需要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拆解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如船舶的基本信息、有害材料清单、拆解时间和地点、拆解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数据等。这些数据和记录将作为监督和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有助于跟踪和分析船舶拆解行业的整体情况。
制定船舶拆解计划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对船舶拆解的环保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如何确保船舶拆解行业的环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