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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所规定的船舶载重线划分依据及更新历史?
2024年12月23日 11:31   浏览:43   来源:货代小哈哈

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船舶载重线划分依据及更新历史如下:

划分依据


  • 航区和季节:根据全球海域的风力程度、热带风暴发生频率等气象和水文条件,将全世界的海域以及与海相通且海船可航行的水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带和季节区域,如夏季区带、热带区带、冬季季节区域、热带季节区域、北大西洋冬季季节区域等。船舶在不同的区带和季节区域航行时,面临的风浪、海况等风险不同,因此需要使用不同的载重线,以确保船舶的安全。

  • 船舶类型:不同类型的船舶,如货船、客船、油船、散货船等,其结构、稳性、强度等特性存在差异,因此在划分载重线时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对于载运木材甲板货的船舶,由于木材甲板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船舶的浮力和稳性,因此会给予其较小的干舷,相应地也就有不同的载重线要求。

  • 分舱和破舱稳性:通过对船舶进行分舱和破舱稳性的计算,确定船舶在不同装载情况下的浮态和稳性,以保证船舶在遭遇破损等意外情况时仍具有足够的浮力和稳性,从而合理地确定船舶的干舷和载重线。

更新历史


  • 《1930 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这是首部国际载重线公约,首次在国际层面上对船舶载重线作出规定,为后来的公约奠定了基础,但该公约在干舷的确定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未充分考虑到船舶的稳性和船体强度等因素1

  • 《1966 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1966 年,国际海事组织对 1930 年的公约进行了审查和修订,通过分舱和破舱稳性的计算来确定船舶干舷,制定了该公约,于 1968 年 7 月 21 日正式生效。该公约是目前关于国际航行船舶载重限额和勘划最小干舷所依据原则和规定的现行国际公约,对根据该公约检验和勘划标志的船舶颁发 “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1

  • 《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 年议定书:各缔约国考虑到船舶检验和发证规定的重要性,缔约了该议定书,并于 2000 年生效。其主要作用是使《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的检验和发证要求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等其他国际海事公约相协调,并对公约的技术附则中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同时引入了默示修正程序。

  • 后续修正案:自《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生效以来,国际海事组织根据航运业的发展和实践经验,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与完善,如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 104 届会议中通过的修正案,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不断更新和细化船舶载重线的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船舶技术、航运环境和安全要求等。


船舶载重线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载重线标志的检查和维护要求有哪些?

国际海事组织未来可能对船舶载重线划分依据做出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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