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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在不同国家的港口操作时,需要遵循哪些当地特殊规定?
2024年12月22日 15:52   浏览:1   来源:Faye

无船承运人在不同国家的港口操作时,需要遵循以下当地特殊规定:

亚洲地区


  • 日本

    • 舱单预申报制度: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无船承运人必须在装船前 24 小时,以电子数据形式预先申报货物的舱单资料。

    • 烟花运输规定:去往第二卸货港的烟花船舱,在第一卸货港不准开舱,即使其中有第一卸货港的货物也不例外;每票提单烟花的重量不得超过毛重 80 吨。

  • 新加坡:装有危险品的船只不得停靠码头,必须在危险品锚地卸驳,然后由驳船运往港务局指定码头仓库交收货人,费用由船方支付。因此,船方在承运去新加坡的危险品时,应要求发货人付危险品补贴1

  • 菲律宾

    • 麻袋包装货物熏蒸规定:麻袋包装的进口货物,必须先经熏蒸才得进口1

    • 危险品提货规定:危险品不能卸在码头仓库,必须由收货人直接派船或用车到指定地点直接提货1

  • 韩国:需预先提交舱单,开船期在工作日,应当在中午之前发预告给韩国;开船期在周末的,应当在周五下午 3 点之前发预告。

欧洲地区


  • 英国: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实行 “无预先舱单 - 不装载” 政策,承运人需在船只抵达合规装货港前至少 34 小时收到完整的运输指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提前提交申报并获得运输参考编号,只有在成功获得英国海关的舱单参考号后,才会计划装载相关货物。

  • 欧盟国家: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前往或途经欧盟港口的所有货运强制执行 “舱单提前申报” 的规则,货代需要通过完整的 ENS 提交所需要的数据,包括收货人的 EORI 号、6 位数字的 HS 编码、包装类别的 CODE 等。

美洲地区


  • 美国

    • 舱单提交规则:除遵循美国海关装船前 24 小时提交舱单的规则外,提单上显示的发货人或收货人或通知人必须为合约客人。

    • 卸货港和交货地标注:到美国的货物卸货港和最后交货地除具体地点外还必须加上洲名,如 Long Beach, CA。

    • 港口限重:20’ST<18,800kgs (CY-DOOR);20’ST<20,200kgs (CY-CY);40’ST<20,000kgs;40’HQ<20,000kgs;45’HQ<20,000kgs,以上重量均不包含柜重。

  • 加拿大:政府规定去该国东岸的货物,冬季交货最好在哈利法克斯和圣约翰斯,因为这两个港口不受冰冻影响1

中东地区


  • 沙特阿拉伯

    • 禁止转船规定:沙特政府规定所有运往沙特的货物不准经亚丁转船。

    • 托盘及包装规定:吉达和达曼港务局规定,凡经往该二港的货物必须在装运港打托盘,集装箱货物也要先打托盘后装箱;袋装货每包净重不得超过 50 公斤;货物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详细,若收货人是银行,则应列明最后提单持有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1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和阿布扎比港卫生当局规定凡进口食品,必须注明失效期,并随船带有卫生健康说明书,否则港方不予卸货1

大洋洲地区


  • 澳大利亚:港务局规定木箱包装货物进口时,其木材需经熏蒸处理,并将熏蒸证书寄收货人。如无木材熏蒸证书,木箱将被拆除烧毁,更换包装费用均由发货人负担1

  • 新西兰:港务局规定集装箱的木质结构及箱内的木质包装物和垫箱木料等必须经过检疫处理后方可入境1


无船承运人在处理海关报关手续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无船承运人如何应对不同国家港口操作的特殊规定?

如何确保无船承运人遵循当地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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