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在不同国家的港口操作时,需要遵循以下当地特殊规定:
英国: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实行 “无预先舱单 - 不装载” 政策,承运人需在船只抵达合规装货港前至少 34 小时收到完整的运输指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提前提交申报并获得运输参考编号,只有在成功获得英国海关的舱单参考号后,才会计划装载相关货物。
欧盟国家: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前往或途经欧盟港口的所有货运强制执行 “舱单提前申报” 的规则,货代需要通过完整的 ENS 提交所需要的数据,包括收货人的 EORI 号、6 位数字的 HS 编码、包装类别的 CODE 等。
无船承运人在处理海关报关手续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无船承运人如何应对不同国家港口操作的特殊规定?
如何确保无船承运人遵循当地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