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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运法规对船员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哪些规定?
2024年12月22日 15:31   浏览:1   来源:Faye

我国海运法规对船员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主要有以下规定:

签订方面


  •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船员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国际条约的规定,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

  • 合同内容:《海商法》规定,船员劳务合同应当含有船员和船东的名称和住所、合同日期和订立地点、船舶的名称、航次或船号、航行路线、起止日期、船员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航行区域及任务、航行时间和休息时间、工资、伙食费、社会保险情况等。还应包括船员应当具备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船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船东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合同的生效时间及期限、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等1

  • 主体资质:船东或其代理人作为合同一方,需具备合法的航运经营资质和相应的船舶所有权或经营权;船员应具备相应的适任证书和健康证明等从业资格。

  • 告知义务:船东或其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前,有义务向船员如实告知船舶的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安全风险等重要信息;船员也应如实向船东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履行方面


  • 船东的义务

    • 支付报酬: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标准向船员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同时,应依法为船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2

    • 提供工作条件:确保船舶适航、适员,为船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包括提供符合标准的居住舱室、饮食、医疗设施等,还应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2

    • 合理安排工作:合理安排船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证船员享有法定的休息权利,避免船员过度疲劳作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船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 船员的义务

    • 忠实履行职责:遵守船东或船长的指令,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航海值班、船舶操作、货物管理、设备维护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和正常运营。

    •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船东制定的船上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船上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 保守商业秘密: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船东的商业秘密、船舶技术资料、货物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协商一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因船舶营运情况变化、船员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法定解除: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船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船东的规章制度、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资格等,船东有权解除合同;船东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船员有权解除合同。

  •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船员擅自离职给船东造成船舶延误、货物损失等,船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船东拖欠船员工资、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导致船员人身伤害等,船东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后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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