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危险货物包装的法规要求主要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以及各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合适的材料:包装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耐腐蚀性、密封性等特性,以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应力和环境条件,防止货物泄漏、破损等。常见的包装材料有金属桶、塑料桶、纸箱、玻璃瓶等,但需根据货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材料,如强酸强碱类危险货物常采用耐腐蚀性强的塑料桶或内衬特殊涂层的金属桶包装4。
合理的结构设计:包装结构应合理,能够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泄漏、破损等情况。例如,对于液体危险品,包装应设有防泄漏装置,如采用密封良好的阀门、垫圈等;对于易碎货物,包装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如在包装内部设置缓冲材料等4。
包装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4:
压力测试:模拟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压力变化,检验包装在承受一定压力时的稳定性和密封性,确保包装不会因压力变化而破裂或泄漏。
气密性测试:检测包装的密封性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气体泄漏而引发危险,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危险货物的包装,气密性测试尤为重要。
跌落测试:将包装好的货物从一定高度自由跌落,检查包装在受到冲击后的完整性和对货物的保护能力,以确保包装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慎跌落时能有效保护货物。
堆码测试:模拟货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堆码情况,检验包装在承受一定重量的压力下的抗压能力,防止包装在堆码过程中被压垮或变形,导致货物受损。
危险标志:应使用不干胶材质,在海水中浸泡三个月仍需清晰可辨。尺寸不小于 100mm×100mm,要有虚线外缘线,外缘虚线距离内缘实线不小于 5mm。UN 号码贴在危标上面时,颜色要与危标形成鲜明的反差,UN 号码高度不小于 12mm,30L 或者 30kgs 以下的,不小于 6mm13。
张贴位置:要张贴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可见,须和外包装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和反差,不能与可能大大降低其效果的其他标志和标签放在一起。容量超过 450L 的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必须在对应的两侧张贴危标。每一个货物包装都要贴危标,若有副危,要在主危的左下方或者右下方紧邻位置张贴副危危标,并且每个货物包装上面都要张贴 PSN,即正确的运输品名13。
检验检疫机构:各地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验,包括对包装生产厂的质量许可、包装的使用鉴定、内装物的检验等。包装生产企业需获得相应的质量许可,检验检疫机构对包装进行逐批、定期或不定期抽验,并签发鉴定证书4。
其他特定机构:对于不同类型的危险货物包装,如压力容器、第 6.2 类包装、第 7 类包装、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和货物运输组件等,分别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核安全管理机构等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
限量包装:对于某些危险货物,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采用限量包装,即对包装的大小、容量以及内装货物的数量等有严格限制,同时在包装上需标明 “限量” 字样及具体的限量数值。
特殊包装要求:某些特殊的危险货物,如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等,除了满足一般的包装要求外,还需遵循专门的包装规定,如采用特殊的屏蔽材料、密封结构等,并在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说明。
包装的兼容性:危险货物包装与内装物必须具有化学兼容性,以防止包装材料与货物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包装损坏或货物性质改变,引发安全事故。在选择包装材料和使用包装前,需进行充分的兼容性测试。
危险货物的标志和标签在国际海运中有哪些具体要求?
如何确定危险货物的包装类别?
若托运人未按要求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会受到哪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