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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何特殊规定?
2024年12月22日 15:00   浏览:0   来源:Faye

企业出口软件产品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有以下特殊规定: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不适用出口部分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3% 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但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4

区分不同软件来源


  •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如果企业出口的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出口环节通常适用免税政策,并可退还该软件产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47

  •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改造后出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若企业将此类经过本地化改造的软件产品出口,出口环节免税,并可退还国内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3

退税申报要求


  • 备案登记:企业需进行首次备案,并提交《税务资格备案表》、软件检测机构的检测证明材料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1

  • 单证资料:申报出口退税时,需提供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等相关单证,且单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5

特殊区域政策


如果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试区)出口软件产品,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5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操作手册或指南在哪里可以获取?

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如何确定其是否属于自行开发生产?

综试区内的企业申请软件产品出口退税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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