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前的预防措施
对船舶的导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雷达、自动识别系统(AIS)、全球定位系统(GPS)、罗经等设备工作正常。雷达是大雾天气中最重要的探测设备之一,要检查雷达的发射功率、增益、量程等参数设置是否正确,天线是否正常旋转。
测试雾号装置,包括汽笛、电笛等,确保其声音信号能够正常传播,并且船员熟悉雾号的操作规范和信号含义,如不同长度的笛声代表的船舶操纵意图(一长声表示船舶正转向驶离;两长声表示船舶正转向驶向;三短声表示船舶正在倒车等)。
检查航行灯,保证其亮度和工作状态符合要求,包括桅灯、舷灯、尾灯等,以便在雾中让其他船舶能够识别本船的位置和航行方向。
气象信息收集:在启航前,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特别是大雾天气的预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气象数据,如气象传真、卫星云图、专业气象网站以及与港口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沟通。例如,在船舶离港前,船长可以向 VTS 询问未来一段时间内港口及附近海域的天气情况,包括雾的浓度、持续时间和范围等,根据这些信息来规划航行计划。
设备检查与准备:
航行中的应对策略
在大雾天气中,要在规定的 VHF 频道上保持不间断的守听,及时接收 VTS 发布的交通信息、航行警告和其他船舶的动态信息。同时,主动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的位置、航向、航速等信息,特别是在采取避让行动时,要通过 VHF 告知对方船舶自己的意图,避免误解。
按照 VTS 的要求,定时向其报告船舶的动态,如船位、航速等,以便 VTS 能够更好地对交通进行组织和管理。例如,每隔 30 分钟向 VTS 报告一次船舶的位置和航行状态。
合理调整雷达的量程和增益,以获得最佳的探测效果。在近洋航行中,一般先使用较近的量程(如 6 海里量程)来观察船舶周围的近距离情况,然后再切换到较远的量程(如 12 或 24 海里量程)来查看更广泛的海域动态。
根据雷达显示的目标回波,运用雷达导航和避碰规则。例如,当发现有目标接近本船时,通过观察其相对运动线(CPA)和最近会遇时间(TCPA)来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如果 CPA 小于安全距离(通常为 0.5 - 1 海里)且 TCPA 较短,就要采取避让行动,如改变航向或降低航速。
安排专人进行瞭望,除了正常的视觉瞭望外,更要依靠雷达和 AIS 等设备进行瞭望。瞭望人员应熟练掌握雷达的操作和图像解读,通过雷达可以探测到周围船舶、障碍物的位置、距离、速度和航向等信息。
结合 AIS 提供的船舶身份信息,如船名、呼号、船舶类型、目的地等,对周围船舶进行识别和跟踪,判断其航行意图,提前采取避让措施。例如,如果雷达和 AIS 显示有一艘船舶正在靠近且航向有交叉,要及时通过甚高频(VHF)无线电与对方沟通避让意图。
降低航速:进入大雾区域后,根据能见度的情况及时降低航速。这是因为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船舶驾驶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判断周围的情况和做出正确的决策,降低航速可以增加反应时间,减少碰撞的风险。例如,当能见度小于 1 海里时,航速应控制在能维持船舶舵效的最低速度,通常在 3 - 5 节左右,同时开启船舶的航行灯和雷达。
加强瞭望:
使用雷达导航和避碰:
保持通信畅通:
特殊情况处理
船舶相遇情况:当与其他船舶在雾中相遇时,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如果对相遇船舶的行动意图不确定,应采取谨慎的避让行动,如早让、宽让。在采取行动前,通过 VHF 与对方沟通,明确双方的避让责任和方式,避免造成混乱。
疑似浅滩或障碍物情况:如果雷达显示前方可能有浅滩或障碍物,应立即停止船舶前进,进一步核实情况。可以通过查看海图、参考电子海图系统(ECDIS)中的水深数据以及询问附近船舶或 VTS 等方式来确认。在未确定安全之前,不要盲目航行,必要时可以考虑抛锚等待雾散或情况明朗。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