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标签要求125:
产品基本信息:需标明货物名称、配料、成分表、规格、原产国、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净含量等。
商家信息:要注明境内进口商 / 经销商名称、地址、电话,以及境外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 。
食用说明与注意事项:应提供食用方法、使用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特殊食品标签要求3:
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要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等内容。外包装上还需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 / 省 / 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并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具备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需标明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生产地区,以及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等六点内容,且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若进口水产品非直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可用托盘、集装箱和运输船舱作为包装单位标注相关信息,但不进入流通环节的,只免内标签,不免内包装 。
原产地认证:需提供原产地证明,由出口国相关部门颁发,证明食品的原产国,且需在中国境内经过认证,以确保产品的来源地符合要求123.
卫生认证:一般需提供原产国出具的卫生证书或自由销售证明,确保食品的生产过程符合国际卫生标准,如食品在进入中国境内之前,必须提供原产国的检验检疫证明,以确保产品符合中国的安全标准123.
成分分析报告:部分食品可能需要提供成分分析报告,说明食品的具体成分及含量,以便进口国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1.
进口商与生产商备案认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信息备案,食品进口商也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特殊食品认证:某些特殊食品,如保健品、婴儿食品等,可能需要额外的认证或备案资料,例如进口奶粉可能需要符合进口国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相关注册和认证要求25.
标签审核与备案认证:进口食品的标签需经过进口国相关部门的审核与备案,确保标签内容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145.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