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应对周边新兴航运城市竞争挑战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成立高层咨询机构:改革 “香港海运港口局” 为 “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协助政府制订政策和长远发展策略,为航运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战略指导178.
制定专项行动纲领:发布《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行动纲领》,提出增强港口竞争力、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加强宣传香港海运品牌和培育人才等 10 大策略和 32 项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78.
提升港口吞吐能力:适时启动新港规划及可行性研究,重视港口吞吐能力和吞吐量的稳固发展,如增加码头设施、优化港口布局等,以适应不断增长的航运需求26.
建设智慧港口:2025 年完成构建港口智慧系统,实现货物追踪、实时运输资讯、电子资讯及文件存取、港口数据分析等功能,提高港口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178.
拓展专业服务领域:充分发挥香港在船舶租赁、海事法律、海事保险等方面的优势,推动高增值航运服务的发展,做好海运 “超级联系人” 的角色,协助 “内资走出去”,亦辅助 “外资走进来”78.
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在课程设置、机构培训方面作出配合,培养和引进航运专业人才,为高增值海运服务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578.
加强与大湾区港口合作: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与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城市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共同提升大湾区港口群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如推动 “经珠港飞” 直通客运服务、“海空货物联运” 等创新模式,扩大协同效应126.
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加强沟通,建立各区域港口局的对话机制,促进区域内港口码头良性竞争,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多赢,避免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26.
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利用香港的国际化优势和与内地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航运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如与秘鲁签署合作协议,拓展南美新市场578.
发挥 “一国两制” 优势:作为中国境内唯一的普通法司法区,香港可利用其大量国际律师行和专业的海事法律专家、海事法庭等,为航运业提供优质的海事法律服务,吸引更多的航运业务和相关投资35.
打造绿色能源加注中心:制定相关行动纲领,推动香港成为优质绿色能源加注中心,为船舶提供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升香港在绿色航运领域的竞争力178.
促进航运业可持续发展:鼓励航运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动航运业向低碳、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以适应全球航运业的发展趋势,增强香港航运中心的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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