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航行规则
分道通航制:在许多国际海峡和运河都实行分道通航制。例如,在英吉利海峡和马六甲海峡的部分区域,船舶被要求按照规定的通航分道行驶。船舶必须在指定的航道内航行,并且要与分道的中心线保持一定的距离,通常是在分道的右侧行驶。这就像陆地上的汽车靠右行驶一样,目的是减少对向行驶船舶的冲突,使船舶交通更加有序。
限速规定:为了确保安全和便于交通管理,这些繁忙水域往往有速度限制。例如,在苏伊士运河,船舶需要按照规定的速度航行,一般是根据船舶的类型和当时的交通状况来确定合适的速度。这是因为在狭窄的水域,过高的速度可能会导致船舶难以控制,增加碰撞风险。
船舶类型和吃水限制:对于不同类型的船舶,有些海峡或运河会有特殊的规定。例如,巴拿马运河对通过船舶的长度、宽度和吃水都有严格限制。这是为了确保船舶能够安全通过运河的船闸和航道,避免搁浅或损坏运河设施。船舶在进入之前需要准确申报自身的尺寸和吃水情况,符合要求才能通行。
信号规则:在穿越这些水域时,船舶需要正确使用信号。比如,在进出港口或通过狭窄航道时,要按照国际信号规则鸣放汽笛或显示灯光信号。这些信号用于表明船舶的意图,如转向、倒车等,让周围的船舶能够了解其动态。
交通管制措施
船舶交通服务(VTS)系统:许多繁忙的海峡和运河都设有 VTS 系统。该系统通过雷达、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设备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船舶在进入管制区域之前,需要向 VTS 中心报告自己的船名、位置、航向、航速、载货情况等信息。VTS 中心会根据这些信息为船舶提供交通引导,如告知船舶何时进入、通过的顺序等。
引航员引领:在一些复杂的海峡和运河,如长江口航道和基尔运河,船舶可能需要雇佣当地的引航员。引航员是熟悉当地水域情况的专业人员,他们登上船舶后,负责指挥船舶的航行。引航员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对当地水深、水流、航道标志等的熟悉程度,引导船舶安全通过。
排队等候和通航时间安排:在交通繁忙的情况下,船舶可能需要排队等候通过。例如,在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船舶需要按照事先安排的时间表或者根据现场指挥等待通航。这样可以避免过多的船舶同时涌入狭窄的航道,造成混乱和碰撞风险。
协调避让措施
瞭望义务:船舶在穿越这些水域时,必须保持正规的瞭望。这包括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雷达、AIS 等设备观察周围的船舶动态。瞭望人员需要及时发现周围船舶的位置、航向、航速等信息,为避让行动提供依据。例如,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瞭望人员要观察周围船舶的号灯和号型,判断其航行状态;在能见度不良时,更要依靠雷达等设备进行探测。
遵守避碰规则:严格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进行避让操作。当两艘船舶存在碰撞危险时,一般情况下,有避让责任的船舶要采取行动,如改变航向或者减速。例如,在对遇局面下,两艘船舶应各自向右转向;在交叉相遇局面下,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舶应给他船让路。
通信协调:利用甚高频(VHF)等通信设备与其他船舶进行沟通协调。船舶之间可以通过 VHF 互相通报自己的意图和行动,避免误解。例如,当一艘船舶需要进行转向避让时,可以通过 VHF 告知附近船舶自己的转向方向和时间,让其他船舶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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