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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中,船东与金融机构如何合理分担风险?
2024年12月12日 21:43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在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中,船东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合理分担风险:

一、合同条款约定


  • 明确风险分担责任

    •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详细规定各类风险的责任归属。例如,对于船舶物理损坏风险,如果是因为船东正常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自然损耗,可由船东承担维修责任;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如海啸、飓风等)导致船舶损坏,可约定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根据保险理赔情况按一定比例分担剩余损失。

    • 对于船舶市场价值波动风险,合同可以规定当船舶市场价值下降超过一定比例(如 20%)时,双方重新协商租金调整或者船东提供额外担保的事宜。

  • 规定租金调整机制

    • 设立基于市场因素的租金调整条款。例如,若航运市场运价指数出现大幅波动(如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 BDI 波动幅度超过 30%),或者燃油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如燃油价格涨跌幅度超过一定比例),船东和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预先约定的公式调整租金。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因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二、保险安排


  • 共同保险策略

    • 船东和金融机构可以协商共同购买船舶保险。例如,船东负责购买船舶一切险,涵盖船舶的碰撞、火灾、沉没等常见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附加购买租金损失险,以保障在船舶因事故无法运营期间的租金收入。对于保险费用,双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如船东承担 70%,金融机构承担 30%。

    • 在保险理赔方面,明确双方的权益。当船舶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赔款首先用于船舶的修复,以恢复其运营能力。如果赔款有剩余,可用于偿还金融机构的部分租赁债务或者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

  • 保险权益转让与保障

    • 船东将保险权益部分转让给金融机构,作为风险保障措施。例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船东将船舶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设定为金融机构。这样,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金融机构能够直接参与保险理赔过程,确保保险赔款优先用于保障其租赁债权的安全。

三、船舶价值评估与担保


  • 定期船舶价值评估

    • 双方约定定期对船舶进行价值评估,例如每年一次。评估机构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船舶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如果船舶价值下降,船东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担保措施,如补充抵押物或者增加保证金,以保障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

    • 金融机构也可以根据船舶价值评估结果调整租赁利率或者租赁期限等条款。如果船舶价值上升,船东可以和金融机构协商适当降低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使双方都能从船舶价值的变化中获得合理利益。

  • 多重担保方式

    • 除了船舶抵押外,船东可以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如母公司担保、第三方企业担保或者设立信托基金等。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在船舶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为金融机构提供额外的还款保障。例如,船东的母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船东的融资租赁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四、风险预警与沟通机制


  •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 船东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监测航运市场动态、船舶运营状况、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实时跟踪波罗的海航运指数、船舶燃油价格指数、船舶维修记录等信息。当监测到可能影响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因素达到一定阈值(如航运市场连续三个月处于低迷状态)时,双方及时启动风险应对预案。

  • 加强沟通与协商

    • 保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沟通。双方可以每月举行一次业务会议,讨论船舶的运营情况、租金支付情况以及市场变化对租赁业务的潜在影响。在遇到突发风险事件(如全球性的航运危机或者船舶突发重大事故)时,双方应立即沟通,共同协商应对策略,如调整租金支付计划、延长租赁期限或者寻求其他资金支持渠道等,以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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