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
营改增试点:2012 年 1 月 1 日起,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将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后逐步推广至全国。对于航运企业租入船舶时,代出租方缴纳的租金收入相关税费,改革后此部分进项税可以抵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57.
税率变化及影响: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 11%,后调整为 10%,又进一步调整为 9%,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 6%。对于航运服务业各门类,如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航运经纪等,其本身可抵扣的进项税很少,若按 6% 征收增值税,实际税率与原 5% 营业税率相当;而对于船舶供应和船舶修理等进项税较多的企业,享受增值税抵扣的优惠则更多25.
启运港退税政策:以珠三角 9 座城市 37 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和深圳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可以享受启运港退税新政,出口企业可缩短拿到出口退税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状况,也推动了相关港口的业务发展1.
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对注册在广州市的保险公司向注册在南沙自贸片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促进了南沙成为粤港澳和东南亚的货物集散地和物流枢纽1.
香港航运业税务宽减政策:香港特区政府于 2022 年修订法例,为合资格的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提供利得税半税优惠(即税率为 8.25%),其为享有税务宽减或入息豁免征税的相联船舶企业进行合资格活动的所得利润,亦按该相联船舶企业所适用的相同优惠税率或入息豁免征税,以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68.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对航运业的影响:2024 年 1 月起,航运企业在欧盟范围航行需对全部碳排放量付费,2024~2026 年需支付的排放量百分比分别为 40%、70% 和 100%,其中欧盟范围内排放全额征收,欧盟境外的部分征收 50%,这将增加航运企业的运营成本,促使企业更新运力、提升运营质量以减少碳排放4.
优化财务管理:
加强税务筹划: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如通过选择合适的船舶登记地、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结构等方式降低税负。例如,利用不同国家船舶登记制度的差异,选择在税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登记船舶;合理安排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比例,利用利息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3.
准确核算与申报:企业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罚款和其他风险.
提升运营效率:
技术升级与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投入,提高船舶的能效水平,减少碳排放量,以应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等环保政策带来的挑战,同时也可降低运营成本4.
优化航线与调度:通过科学规划航线、合理安排船舶调度,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率,降低燃油消耗和运营成本。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优化航线选择,减少不必要的航程和等待时间2.
拓展业务领域:
发展多式联运:结合自身优势,拓展多式联运业务,整合公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物流解决方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开拓新兴市场:关注国内外新兴市场的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降低对传统市场的依赖,分散市场风险。
加强合作与交流:
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等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例如,与供应商协商合理的采购价格和付款方式,降低采购成本;与客户共同优化物流方案,提高客户满意度2.
参与行业协会与交流活动:积极参与航运业的行业协会和各类交流活动,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税收政策变化,与同行企业交流经验和应对策略,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国内外航运业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以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同时,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为企业争取更有利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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