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DDP 业务中,遇到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情况,发货人首先应及时与收货人沟通,了解无人提货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收货人遗忘或其他可协调的原因,应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若收货人明确表示拒绝提货,发货人需要考虑货物的处理方式。可以尝试寻找其他买家在当地进行转卖,但需注意相关的法律和税务问题。如果转卖不可行,发货人可能需要安排将货物运回,但这会产生较高的费用。另外,也可以根据货物的价值和存储成本等因素,权衡是否放弃货物,但需注意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和目的港的相关规定。同时,发货人还应关注目的港的仓储费用和滞箱费等情况,尽量减少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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