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规定:1936 年通过的《1936 年带薪假期 (海上) 公约》规定,海员在为同一任务连续工作一年后,船长、高级船员和无线电报务员等应享有不少于 12 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度假期,其他船员不少于 9 个工作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 2 个月不少于 5 日的年休假。船员在带薪休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5.
合同期休假:远洋船员上船前通常会和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一般为 6-10 个月左右,完成合同期后,公司会安排在方便的港口让船员休假4.
定期换班休假:船上一般每隔一两个季度会有换班计划,工作满 6 个月左右的船员,如果船上有休假计划,可提出休假申请34.
疾病休假:海员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时,可享受疾病假。具体时长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确定,休假期间通常也会有相应的工资待遇或病假补贴.
探亲休假:部分公司会根据船员的工作时间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天数的探亲假,方便船员回家探望亲属.
工资待遇:在带薪休假期间,船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如自有船员所在的航运公司,通常会支付其不低于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而劳务船员的休假工资则由船东和中介公司决定,可能只有基础工资甚至没有工资345.
社保福利:正规的航运公司或劳务公司会在船员休假期间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但也有部分中介公司在船员休假超过一定期限后,可能会要求船员自行承担部分社保费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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