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航运圈--航运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航运圈资讯  >  海事资讯  >  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法律基础及行使条件
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法律基础及行使条件
2025年02月27日 20:49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法律基础


  • 依据《海商法》第 87 条、第 141 条,承运人可留置未支付运费、滞期费等费用的货物。

  • 留置权为担保物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行使条件


  1.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货方未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如运费、共同海损分摊)。

  2. 合法占有货物:承运人需实际控制货物,可选择船上留置或卸至岸上。

  3. 货物属债务人财产:仅能留置债务人所有的货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 合理限度:留置货物价值与债务相当,一般不超过债务额的一倍。

  5. 履行催告程序:需通知货方限期支付,逾期可申请法院拍卖货物。


注意事项


  • 留置权不得与合同约定冲突,如租约中排除留置权条款。

  • 行使留置权需符合《海商法》程序,不得自行变卖货物。


航运圈资讯号
货代小哈哈
介绍
做一枚开心的小货代。
推荐航运圈资讯